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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统计局党支部2021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8日 作者:统计局 来源: 浏览次数: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乌海市统计局党支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扣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按照“走在前、做表率”的要求,着力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强化责任落实,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以高质量机关党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践行“三个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一)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切实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地落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发挥好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科学监测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坚定不移走好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有力保障。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乌海市的严格党内政治生活1+5制度,切实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开展“为党旗奋斗终身,统计儿女展风采”微党课展示活动,深化对党的忠诚教育。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百年先锋耀北疆,草原儿女心向党”主题微型党课比赛,积极组织开展“重温誓词,不忘初心”等政治仪式系列活动。

    (四)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紧紧围绕服务市委中心工作的定位,结合统计部门职责,按照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优秀党员示范岗”、“红旗党小组”等评选表彰,激励党员、干部争做先进,争做模范。同时加强党建工作研究,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机关党建优秀案例评选,学习全市机关党建工作经验做法,继续深化“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工作。

    二、深化思想引领,把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

    (五)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安排部署,不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自学及集体学习的方式学习党史理论知识,聚焦理论武装,强化党员干部思想建设,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和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使广大党员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重要内容,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认真组织开展好“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在“七一”前夕,走访慰问获得党内功勋荣誉表彰的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开展党支部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红旗党小组”表扬活动,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活动,营造学习先进、崇上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精准监督各项工作,始终绷紧意识形态这根弦,强化责任意识。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意识形态工作全过程,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加强对内外网、统计微讯和办公终端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凡是对外发布的信息实行由实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层层签批审查制度。加强舆情引导,扎实做好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工作,完善舆情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机制,积极稳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舆论引导。制定完善意识形态责任制清单及台账,管好阵地,把好方向,落实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同时做好党组织意识形态培训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规范言行。

    三、以服务市委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七)认真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只有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才能真正的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一方面,着力整治衙门作风和“四官”“四风”问题,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监督职能,确保统计部门对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咨询服务。另一方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与统计法制、业务宣讲进企业到一线,聚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利用好“智慧党建”、乌海市统计微讯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八)创新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破解“两张皮”问题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意见》,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和“抓党建就是抓全局”为导向,用创新的思路抓统计,运用“互联网+党建”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智慧党建和统计“数库、智库”作用,为党政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把党建工作和统计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使党建工作渗透到统计工作的方方面面,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全过程。

    四、坚持强基固本,推动党支部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九)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把坚定党的政治领导贯穿始终,认真开展党支部换届工作。深入贯彻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明确政治功能建设的思路、细化措施、突出重点,对标对表抓好落实。

    (十)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围绕“最强党支部”建设标准,持续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拓展“最强党支部”示范点创建活动,打造属于统计系统的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党建品牌,组织观摩交流,不断推动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范支部组织生活,进一步提升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水平。着眼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积极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各类培训,提升他们开展党建工作能力和对党内制度法规的解读能力、阐释能力、执行能力,强化依规治党的意识。同时,注重青年干部和党员积极分子的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十一)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共产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严格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引导党员在完成日常工作和重大任务中发挥模范作用。发挥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中的监督作用,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发展新党员等需听取所在党支部意见。通过“戴党员党徽、亮党员身份”、过“政治生日”、进社区服务,组织新党员集中入党宣誓仪式等活动,引导党员增强党性意识。宣传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通过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党日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题讲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十二)切实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持续做好“双报告双报到双考核”工作,零距离听取群众心声。开展“我是共产党员,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做好人文关怀,切实发挥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先锋模范作用。

    (十三)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各类培训、观摩主题党日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方法措施,努力把党务干部队伍培育成为一支党性强、作风正派、业务精通、能力过硬的高素质队伍。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进行双向互动交流,让党务干部熟练掌握工业、商贸等各类业务知识,增强围绕群众开展党务工作能力。在干部选拔任用时统筹考虑实绩突出的党务干部。

    五、持之以恒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十四)加强警示教育做好正面引导。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党风党纪、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用正反典型案例来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反腐倡廉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督促党员干部严以律己,带头廉洁治家,巩固发展统计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主要领导要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要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年内至少开展1次廉政教育谈话,主要领导要与新任职的科级干部进行任职前廉政谈话。组织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参观廉政教育展等,推动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认真落实人、财、物、数等管理制度,建设“人廉数实”的统计机关。

    (十五)深化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认真落实对党员的日常监督责任,严格履行监督职责,持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统计造假源头整治,坚决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数谋私等问题。依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机关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纵深发展,运用谈心谈话、述职评议等日常监督,注重抓早抓小,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发挥党员干部负面行为清单警醒作用,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筑牢廉政防线。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配合,充分听取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充分吸纳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和建议,履行好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

    (十六)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精准施治,严防细查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高频问题,及时发现和甄别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对违法违纪问题细查深挖,深入分析,通报曝光,聚焦新情况,研究新特点,提出新举措,强化日常监督,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锲而不舍整治“四风”顽疾。切实做到精简文件、总结、报告等,少开会,开小会,开有用的会,坚决杜绝出现考核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等问题。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的要求,通过召开党支部会议,专题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发现党员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函询,教育提醒。突出实干实绩,树立担当作为的用人导向,完善考核机制,容错纠错并举,营造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党对工、青、妇、团以及统战工作的领导,抓好机关文明建设

    (十七)加强和改进机关群团工作。“党建带群建”的方式,支持群团工作,健全领导机制,积极支持群团工作,切实把工、青、妇、团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整体格局,通盘考虑,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工、青、妇在促进我局发展、稳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统计青年优秀调研分析评选表彰和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激励统计青年担当作为、创新实践,争当统计机关有为青年。加强与民主党派和党外干部、职工的联系,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职工福利和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结合统计实际开展系列群众性活动,并积极组织广大职工参加市直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

    七、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十八)严格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规定》,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并制定党建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全面落实工作规范,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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