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统计督查整改任务要求,乌海市统计局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及全体干部学习教育计划,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8月26日,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不断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造假的能力和意识,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水平。
《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是新形势下做好统计工作的重要遵循、根本方向和行动纲领,体现着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通过学习,全体统计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要守牢统计底线,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务必遵守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依法依规,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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