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乌海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要求。4月27日,乌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成立乌海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工作机构。
《通知》明确,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统计局局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任副组长;市委政法委、编办、市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乌海市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通知》的印发,加强了对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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