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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统计局“四个合格”党员专题研讨计划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3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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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统计局

 

  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开展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市统计局 "四个合格"党员集中学习研讨计划。

  一、学习范围和时间

  学习范围:局全体党员干部。

  研讨时段:从8月份开始,用4个月的时间开展做"四个合格"党员集中学习研讨。

  二、学习研讨内容和方法

  组织引导全体党员围绕“四个合格”,即“政治合格、品德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分专题开展研讨。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实际,深入思考怎样才能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在深入讨论的基础上,要提炼制定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合格党员、合格党员领导干部的具体标准,把标尺立起来、底线划出来。

  学习方式主要是采取个人自学、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研讨、组织讲座等,专题讨论要做到全员参与、党员人人发言,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的专题讨论学习交流活动,切实形成一种良好的讨论氛围。

  三、具体安排

  1、组织一次党课,开展“政治合格”专题研讨(8月份)

  将“四个合格”学习内容融入“六个一”学习制度,主要采取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党支部集体学习、党小组分组学习的方法,要求做好学习笔记。8月份召开一次党课学习,由党支部书记周建家做“四个合格”专题党课,再围绕“政治合格”开展支部和小组专题研讨,研讨要形成党员个人研讨材料,各小组研讨结果计入年度“红旗党小组”计分考核项目。

  2、组织品德合格讲座,开展“品德合格”专题研讨(9月份)

  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员干部道德修养等方面的论述进行深入学习,选取一名党员干部准备一堂“品德合格”专题讲座,同时针对学习情况开展专题学习交流研讨,形成研讨材料,各小组研讨结果计入年度“红旗党小组”计分考核项目。

  3、组织观看“执行纪律合格”方面教育片,开展“执行纪律合格”专题研讨(10月份)

  围绕“执行纪律合格”组织观看一次教育片,并结合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等方面的论述以及有关警示教育方面进行深入讨论,开展“执行纪律合格”专题研讨,形成研讨材料,各小组研讨结果计入年度“红旗党小组”计分考核项目。

  4、开展专业讲课活动,并开展“发挥作用合格”专题研讨(11月份)

组织开展一次专业岗位技能展示活动,邀请专业科室党员为全局讲课,按照统计专业分工,制作PPT,进行岗位技能展示。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战略、“好干部”等方面的论述进行深入讨论,开展“发挥作用合格”专题研讨,形成研讨材料,各小组研讨结果计入年度“红旗党小组”计分考核项目。

  四、有关要求

1、全体党员要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生活实际,围绕专题认真撰写高质量的研讨材料,研讨材料要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实际思想和工作摆进去,对照“四个合格”标准,认真查摆突出问题,真正达到触及思想、触动灵魂的目的。

2、专题讨论时要有重点发言,要安排人人发言;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发言,带头对照检查问题,带头提出整改措施;党组织书记要对发言情况进行点评,对发言质量不高、态度不认真的要提出批评,切实保证研讨质量。

3、要认真做好研讨记录,收集整理保存好发言材料。对交流发言材料进行集中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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