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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9日 作者:统计局 来源: 浏览次数:

内统办字〔2021〕6号

各盟市统计局、机关各相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内统字〔2020〕64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自治区统计局对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试行)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盟市统计局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不断深化对建立统计台账重要性的认识

          自治区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最新思路,根据各专业统计制度方法的变化,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修改和完善了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试行),各盟市统计局要高度重视,对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进行再布置、再安排,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切实加强对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的业务指导

          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做好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力度,帮助企业统计人员正确理解和掌握填写内容、规范填写企业电子统计台账,保证企业统计数据数出有据、可溯源。

          三、不断强化对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的管理和监督

          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已纳入自治区统计执法检查内容和自治区统计局对各盟市统计局的专项业务考核中。各级统计部门要上下联动,互相配合,做好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好企业统计人员信息库,督促企业统计人员通过“内蒙古统计微讯”公众号填报信息,及时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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