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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统计局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6日 作者:统计局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局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支持统计工作,规范政策执行行为,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实效,增进公众对统计政策的理解认同,增强统计数据的公信力,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主动、全面、准确、发布,并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二、组织推进

    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办公室是我局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策解读工作。综合科、统计执法监督局根据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政策解读有关工作。

    政策文件的起草科室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以政府、政府办公室或市统计局名义印发的重要政策文件,由文件起草科室组织做好解读工作;多个科室联合起草、联合发文的,由牵头科室组织做好解读工作,其他科室配合。局长是“主要解读人和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应积极采取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撰写文章等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采取切实有效的解读方法,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政策文件发布后,应密切跟踪舆情,针对社会公众重点关切,以及可能出现的误解误读,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解读,主动、及时、持续解疑释惑,稳定和引导预期。

    三、解读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策文件,应当进行解读:

  (一)拟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或者冠以“经×××政府同意”等字样以统计部门名义印发的,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但具有管理公共事务作用,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广泛知晓,或专业性强的主动公开文件(其标题主要含“意见”“措施”“方案”“办法”“规则”“细则”“计划”“规划”“纲要”等字样的文件)。

  (二)其他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文件。

     四、解读流程

    政策解读应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实施。其中,解读方案主要对解读工作按阶段或进程作具体的部署安排,明确解读工作的时限、范围、对象、途径、内容和重点等;解读材料主要对政策文件出台背景、目的意义、政策具体内容及其执行口径、操作方法等进行解释说明。

    以市统计局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起草科室在报送领导审签政策文件时,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需提请局党组会议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也一并提请审议。解读方案一经审定,起草科室按照解读方案组织实施。其中,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报请局党组会议审议或公开发布前应送市政府法规科审查。

    五、解读方案

    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依据解读方案组织实施。解读方案由文件起草科室组织起草。解读方案主要包括解读材料提纲(目录)、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解读方案比较简单的,可在解读材料文尾说明解读途径和时间。重要、复杂的政策文件,需要长篇解读的,文件起草科室应在解读方案中列出解读材料提纲;需要多篇解读材料的,应在解读方案中列出解读材料目录。

    六、解读材料

    解读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说明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

  (二)对主要内容,特别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众知悉、执行、配合的条款,说明其具体做法、制定依据及合法性、合理性。

  (三)对文件中的关键词、专业术语,以及社会公众可能误解、疑问、质疑的内容,进行诠释。

  (四)若涉及办事的,根据文件内容说明办事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办事条件、资料、程序、时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五)若涉及执法事项的,说明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等。

  (六)属对原有政策进行修订的,说明修订的理由和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属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说明政策措施与上级的异同、特点。

    政策文件的解读材料,应当全面、详尽、准确,语言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确保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避免误解误读。政策解读材料应公开发布,原则上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关联发布;若有延后,应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乌海市人民政府网乌海市统计局部门专栏发布,并做好与政策文件的相互链接。在送审或向有关部门报送解读材料时,应注明审定人(文件起草科室负责同志)、联系人、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接联系。

    七、解读形式

    解读形式包括各科室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鼓励结合实际,积极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和新闻媒体传播渠道的作用,更多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展现方式,全领域、全媒介、全时段、全过程抓好重大政策信息解读发布,营造正面、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八、解读途径

    政策文件解读应当通过多样化、立体化的传播渠道开展。积极运用乌海市统计局网站及“乌海统计微讯”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等新闻传播渠道作用,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

    九、解读回应

    综合科、统计执法监督局、办公室应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中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政策文件及其解读信息公开发布后和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方反映,积极与出台政策文件部门及舆情反映方形成互动。对政策文件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以及出现的政务舆情,应认真研判,主动跟进,必要时可连续解读,并进一步通过答记者问、在线访谈、问答专栏等形式及时回应,以防止政策文件及其解读信息因失实失真、言论不当误导公众,造成负面社会影响。对涉及民生问题的重要政策解读,应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问题,掌握民意主流,不断强化形势分析和政策阐述,增进社会共识。

    十、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解读全链条管理机制,正确把握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推进政策文件解读常态化工作有效落实。切实做好工作人员和专项经费的保障工作,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环节的有机融合。开展政策解读业务培训,提高政策解读意识和工作能力。把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范围,由办公室会同综合科、统计执法监督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十一、其他事项

    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局办公室负责。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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