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乌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7日 作者:统计局 来源:乌海新闻网 浏览次数:

乌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

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三区统计局,局内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推动形成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切实提高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市统计局研究制定了《乌海市统计局2023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海市统计局

                              2023417

乌海市统计局

2023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统计机构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各项任务乌海市统计局制定2023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乌海市统计局统一领导,统计执法监督局组织实施,各专业科室协同配合完成。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效能,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任务。

    二、执法检查方式

    (一)双随机执法检查:

    按照我市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完成部门内部执法检查22,与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统计和市场监管领域联合执法检查4家。

    (二)常规执法检查:

    在完成2023年度各盟市执法检查单位最低任务数量要求的基础上(乌海市64家),开展常规统计执法检查、配合完成自治区统计局专项执法检查。同时,执法检查与数据核查同步开展,核查数量根据各科室在统计执法检查时提出的数量确定(包括执法检查单位)。

    (三)重点执法检查:

    结合专项治理行动问题梳理情况,对上级移交、部门移送、群众举报、各专业科室反馈等渠道获得的统计违法线索开展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同时监督检查各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发现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各区政府统计机构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

        1.各区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规范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案卷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统计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违法案件处理是否到位、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是否及时整改等。

        2.各区统计机构落实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各区对各类统计违法案件自查自纠及数据核查情况。

        3.各区统计机构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4.各区是否存在非法统计调查项目进行执法检查。通过实地走访企业问询各区是否存在开展非法调查项目等。

    (二)统计调查单位的执法检查

        1.统计调查单位入退库真实性。统计调查单位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符合入库标准,是否存在入库资料造假、弄虚作假情况进行检查,是否存在关停企业继续报数情况等。同时,抽取部分已退库企业进行核查是否符合企业退库标准。

        2.是否严格执行统计制度规定。统计调查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3.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企业报送的执法检查指标数据来源是否有依据,数据填报口径是否准确,是否有迟报、瞒报、漏报和拒报现象等。

        4.统计数据的逻辑性。调查单位各主要统计指标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能够提供相关依据,是否做到不重不漏。

    四、具体安排

    (一)检查对象

    乌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有报送统计资料义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单位三区统计局

    (二)检查时间

    从20234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

    (三)检查专业、指标、报表期别及执法检查企业最低数量

     统计执法检查主要指标依据2022年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要求设定,根据实际工作要求可增加其他统计指标作为执法检查指标。

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主要统计指标、期别及最低数量

序号

专业

执法指标

执法检查企业最低数量

报表期别

备注

1

规上工业

工业总产值、

营业收入

12

2022年年报数

(或2022年定报数据)

2023年定报数据

除所列主要执法指标外,可视情况增加各专业相关指标为执法指标。

2

固定资产投资

本年完成投资

15

3

限上批发零售业

商品销售额、

营业收入

11

4

限上住宿餐饮业

营业额、营业收入

3

5

建筑业

建筑业总产值

6

6

房地产业

商品房销售面积

7

7

规上服务业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本年折旧

10

包含在各专业检查中

8

能源

原煤产量

5

9

劳动工资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5

10

企业研发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

5

 

    五、相关要求

    (一)组织学习。执法人员要全面学习领会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掌握执法检查流程规范和统计指标检查方法。

    (二)规范执法。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法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执法人员必须做到服从安排、认真负责、保守秘密、吃苦耐劳,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性。

    (三)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纪律,杜绝执法检查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问题的出现。

    (四)情况分析。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挖细究,找出统计违法背后的根源,推动四个必查深入开展,落实专项治理各项要求。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