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
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三区统计局,局内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强化统计执法监督职能,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市统计局研究制定了《乌海市统计局2024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海市统计局
2024年4月23日
乌海市统计局
2024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形成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切实提高全市统计数据质量,乌海市统计局制定2024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乌海市统计局统一领导,市、区统计执法主体组织实施,各专业科室协同配合完成。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效能,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任务。
二、执法检查方式
(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根据我市“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要求,按照名录库中“四上”企业数量的3-5%抽查企业,完成部门内部执法检查。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完成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二)常规执法检查:
在完成自治区统计局下发的执法检查单位最低任务数量要求的基础上,开展常规统计执法检查、配合完成自治区统计局专项执法检查。
(三)重点执法检查:
对上级移交、部门移送、群众举报、各专业科室反馈等渠道获得的统计违法线索开展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同时监督检查各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发现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政府统计机构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
1.对统计机构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规范性进行检查。检查统计执法检查案卷,重点检查统计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违法案件处理是否到位、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是否及时整改等。
2.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
3.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统计调查项目。通过实地走访企业问询各区是否存在开展非法调查项目等。
(二)统计调查单位的执法检查
1.统计调查单位入退库真实性。统计调查单位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符合入库标准,是否存在入库资料造假、弄虚作假情况进行检查,是否存在关停企业继续报数情况等。同时,抽取部分已退库企业进行核查是否符合企业退库标准。
2.是否严格执行统计制度规定。统计调查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3.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企业报送的执法检查指标数据来源是否有依据,数据填报口径是否准确,是否有迟报、瞒报、漏报和拒报现象等。
4.统计数据的逻辑性。调查单位各主要统计指标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能够提供相关依据,是否做到不重不漏。
四、具体安排
(一)检查对象
乌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有报送统计资料义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单位。
(二)检查时间
从2024年4月开始到11月结束。
(三)检查专业、指标、报表期别及执法检查企业最低数量
统计执法检查主要指标依据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要求设定,根据实际工作要求可增加其他统计指标作为执法检查指标。(见附件1)
执法检查企业最低数量根据自治区统计局下发的执法检查单位任务数量确定。(见附件2)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执法检查人员要全面学习领会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全面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二)规范执法流程。执法检查人员要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等开展现场检查,保证程序合法、过程严谨、结果可靠,提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水平。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象,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按规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对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的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按程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推动责任追究及时到位。
附件:1.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主要统计指标及期别
2.2024年乌海市统计执法检查单位最低任务数量
附件1
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主要统计指标及期别
序号 | 专业 | 执法指标 | 报表期别 | 备注 | |
1 | 规上工业 | 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 | 2023年年报(或2023年12月定报数)2024年定报数 | 除所列主要执法指标外,可视情况增加各专业相关指标为执法指标。 | |
2 | 固定资产投资 | 本年完成投资 | |||
3 | 限上批发零售业 | 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 | |||
4 | 限上住宿餐饮业 | 营业额、营业收入 | |||
5 | 建筑业 | 建筑业总产值 | |||
6 | 房地产业 | 商品房销售面积 | |||
7 | 规上服务业 |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增值税、本年折旧 | |||
8 | 能源 | 原煤生产量 | |||
9 | 劳动工资 |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
10 | 企业研发 |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 | |||
附件2
2024年乌海市统计执法检查单位最低任务数量
地区 | 执法检查任务总量 | 各专业执法检查企业最低数量 | 执法检查相关专业指标最低数量(包含在各专业检查中) | ||||||||
规上工业 | 固定资产投资 | 限上批发零售业 | 限上住宿餐饮业 | 建筑业 | 房地产业 | 规上服务业 | 能源 | 劳动工资 | 企业研发 | ||
市级 | 8 | 3 | 0 | 0 | 0 | 1 | 1 | 3 | 1 | 0 | 1 |
海勃湾区 | 17 | 3 | 4 | 2 | 2 | 1 | 2 | 3 | 1 | 2 | 1 |
海南区 | 15 | 5 | 4 | 3 | 0 | 1 | 1 | 1 | 1 | 1 | 1 |
乌达区 | 11 | 2 | 4 | 3 | 0 | 1 | 0 | 1 | 1 | 1 | 1 |
合计 | 51 | 13 | 12 | 8 | 2 | 4 | 4 | 8 | 4 | 4 | 4 |
注:市、区统计局在保证完成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最低任务数量的同时,要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进行检查,增加任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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