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22日至11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2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第一时间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内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工作。2023年12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4次、干部职工会议6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抓实责任分解。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对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1个问题进行细化梳理,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制定了《中共乌海市统计局党组八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中共乌海市统计局党组关于选人用人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两个方案,将问题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位。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抓好工作落实。把巡察反馈问题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以学促干,采用定期检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并实时跟进。同时,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努力做到问题整改彻底清零。
二、巡察反馈问题具体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有差距
1.党组理论武装有欠缺。
(1)关于干部对党中央就统计工作出台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4个重要文件不熟知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1月5日下午组织全体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有关4个文件精神。2月26日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4个重要文件,并组织闭卷考试。二是2月26日,科级领导干部就《意见》《规定》等4个中央重要文件开展专题研讨。三是本季度已组织开展集中学习4个重要文件,本季度无当季关于统计的重要文件。
(2)关于“互讲互学”工作未按方案持续开展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月10日已细化《乌海市统计局“互讲互学”工作方案》。1月11日发至微信群征集各科室、中心“互讲互学”题目及意见,分管领导审阅后发至各科室、中心执行。二是已安排办公室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和督促落实。各科室已按照《方案》授课,目前已开展4期。
2.党组聚焦推进统计高质量发展后劲不足。
(1)关于企业统计数据存在差错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反馈问题均完成落实整改,已于2023年7月25日向自治区统计局上报《乌海市统计局关于落实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二是各专业已加强对专业数据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2023年,全市统计系统已开展实地数据核查,市本级开展统计执法检查11户。三是持续强化统计业务培训,不断加强统计方法制度宣讲,3月至12月,开展工业、能源、投资、商贸、服务业等各类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全市基层统计人员和企业统计人员统计业务水平。四是对于夭斯图煤矿移交案件线索,已及时移交统计执法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3.统计执法不规范。
(1)关于未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对统计违法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2年12月12日对3家企业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问题企业已积极落实整改要求,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相关指标解释正确上报数据,已按要求对差错数据进行修正。二是2024年1月5日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学习相关统计法律法规。三是执法局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加强日常统计法律法规学习。
(2)关于对统计违法企业执法,在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中均未明确处罚的依据及标准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已与自治区沟通,自治区统计局保留修改意见。二是今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