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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5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31日 作者:统计局 来源:乌海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区统计局,局内各科室:

  进一步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强化统计执法监督职能,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市统计局研究制定了《乌海市统计局2025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海市统计局

                                2025326

  

  

  

  

  

  

  乌海市统计局

  2025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结合乌海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乌海市统计局统一领导,市、区两级统计执法主体协同实施,各专业科室按职责分工配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效能,确保执法程序规范,检查结果公开透明

  二、执法检查方式

  (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一是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要求,从企业名录库按照3-5%比例随机抽取四上企业(项目),重点覆盖工业、投资、服务业等领域,完成部门内部执法检查二是联合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二)常规执法检查

  一是对能源、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加强日常数据监督审核,提高专项数据核查质效,定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二是协同配合自治区统计局完成年度统计督察任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重点执法检查

  一是对上级移交、部门移送、群众举报、各专业科室反馈的统计违法线索进行专项统计执法检查二是督导各区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确保案件处理规范、整改及时。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政府统计机构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

  1.案件查处规范性:检查统计执法检查案卷,重点检查统计执法程序合法性、案件处理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

  2.清理违反统计法行为: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杜绝开展非法统计调查

  3.企业实地走访核实:通过实地调研,核查各区是否存在违反统计法行为。

  (二)统计调查单位的执法检查

  1.入退库真实性:检查统计调查单位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符合入库标准,是否存在入库资料造假、弄虚作假情况,是否存在关停企业继续报数情况等。同时,抽取部分已退库企业进行核查是否符合企业退库标准。

  2.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统计调查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3.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统计调查单位报送的统计指标数据来源是否有依据,数据填报口径是否准确,是否有迟报、瞒报、漏报和拒报现象等。

  4.统计数据的逻辑性:核对统计调查单位主要统计指标间的逻辑关系是否符合,是否能够提供相关依据,是否做到不重不漏。

  四、具体安排

  (一)检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承担报送统计资料义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单位

  (二)检查时间

  2025411,分阶段推进各领域统计执法检查

  (三)检查专业、指标、报表期别及执法检查企业数量

  根据工作实际,可增加其他统计指标作为执法检查指标。

  (见附件1

  执法检查企业数量根据各专业科室确定。(见附件2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执法检查人员要全面学习领会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全面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规范执法流程执法检查人员要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等开展现场检查,保证程序合法、过程严谨、结果可靠,提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水平。要科学合理安排核查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象,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按规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对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的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按程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推动责任追究及时到位。

  附件:1.2025年统计执法检查主要统计指标及期别

        2.2025年乌海市统计执法检查单位任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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