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乌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届“五个一”网络正能量精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1日 作者:统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区网信办,市委各部、委、办、局,市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各驻市单位党组(党委):

为进一步凝聚和壮大网络正能量,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现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五个一”网络正能量精品征集评选活动,有关事宜如下:

一、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36

二、征集主题

主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讲乌海精彩故事”这一主题,集中展示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事业所取得的成就;集中展示我市实施经济转型和城市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环境综合整治、棚户区改造、文明城市创建、区域协作发展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集中展示这一年来在重大主题、重大活动、重大事件中发挥网上正面引导作用的优秀人物和作品,倡导全市广大网民自觉传播和弘扬正能量。

三、征集内容和具体要求

“五个一”评选项目包括:一批网络正能量榜样、一批网络正能量动漫音视频作品、一批网络正能量文字作品、一批网络正能量图片、一批网络正能量专题活动。

(一)一批网络正能量榜样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活跃于网络空间,自觉自发长期坚持在网络媒体或网络自媒体平台上以多种形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

3.在网上积极弘扬正义、激浊扬清,积极发声传递正能量,在网上形成正面引导作用,得到广大网民响应和好评,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4.申报人选可以是活跃于网络空间的各行各业人士,具体分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微博博主、微信公众号负责人、博客及播客负责人、其他(论坛版主、贴吧版主、网站站长等)五大类别。每位申报人只能报一个类别。

(二)一批网络正能量动漫音视频作品

1.申报作品须由申报方自发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

2.申报作品须立场正确、弘扬主旋律、引导效果较好,主题突出、内容积极、画质清晰。

3.申报作品须发表时机恰当,尤其侧重于重大政策、重大主题、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中在网上形成关键性正面引导作用的原创视听作品。

4.申报作品分为动漫类、音乐类、微视频类和其他四大类。

5.申报作品文件格式可为MPGMPEGAVIMP43GPRMMOVFLV等,要求画质清晰,单个视频大小限制在1G以内。

6.参评对象为201711日之后创作完成并发布的作品。

(三)一批网络正能量文字作品

1.申报作品须由作者自发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

2.申报作品须侧重于重大活动、重大政策、重大事件、重大主题、热点问题,立场正确、引导效果较好,文字流畅、内容丰富、表述准确。

3.申报作品包括:评论文章、博文、微博文、微信文章、帖文、诗歌等类别。

4.所有作品一律采用单篇word版形式提交(即每篇作品有且仅有一个word)。其中,word文件标题一律用“【文章大类(文章小类)】作品标题(作品日期)??推荐人或推荐单位”格式。

5.参评对象为201711日之后创作完成并发布的作品。

(四)一批网络正能量图片

1.作品须为2017年自发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的知识产权。

2.可为单幅或组图,包括:①摄影类图片;②创意类图片(形式可为PS图片、漫画、GIF动态图片、表情、H5等)。要求画面清晰。

3.作品标题一律用“【摄影类/创意类】标题(作品日期)??推荐人或推荐单位”格式。

4.视觉效果突出,立场正确、主题鲜明、内容阳光,传播“正能量”;有良好社会反响,起到正面引导作用。

(五)一批网络正能量专题活动

1.参评作品须自发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

2.参评作品须立场正确、反应及时、影响较大、引导效果较好,主题突出、内容积极、页面美观,图文搭配得当。

3.参评作品设立和上线时机恰当,尤其侧重于在重大政策、重大主题、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中在网上形成关键正面引导作用的重大事件类、突发事件类、热点话题类、其他类等专题活动,每个单位或个人每大类限报2项专题活动,可多分类报送。

4.参评作品类型包括网上主题活动、网络直播活动、重大主题宣传、H5动画作品等。

四、征集范围和方式

活动面向全市进行征集,申报者可通过单位推荐、自荐或他荐方式进行申报。在征集期间,申报者登陆乌海新闻网进入公示公告栏目点击“乌海市第二届五个一'网络正能量精品征集”板块,下载申报表格,于征集时间截止日期前报至市网信办(有单位推荐的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7559806@qq.com)。联系人:段曙霞,电话:2999882

五、表彰和宣传

1.市网信办将对评出的网络正能量榜样、网络正能量动漫音视频作品、网络正能量文字作品、网络正能量图片、网络正能量专题活动进行表彰。

2.优秀人物和入选作品将在市属媒体及属地重点网络宣传平台进行集中宣传和展示。

六、其他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作品和资料均不予退回。 

2.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市网信办有权无偿在媒体上展示、播映、结集出版或用于宣传、文化交流等相关的公益性活动。

3.申报作者或单位须保证对自己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如果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涉及法律责任均由申报方承担;

4.市网信办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评选项目推荐表

 

 

乌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826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