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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五一”、端午节 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30日 作者:统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局科室、队、站、中心:

  2020年“五一”劳动节和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防止节日期间疫情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深刻领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八起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五一”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正风肃纪;

  二、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本人及家人出现发热的、与境外归国人员有接触的、离开乌海市区的,务必落实每日健康打卡制度;

  三、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违规租车借车、收受礼品礼金、滥发津补贴;

  四、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聚会聚餐活动;

  五、严禁酒后驾车和参与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赌博活动。

  疫情尚未结束,战役仍在进行。全局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做好“五一”期间纠治“四风”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结合起来,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出现疫情和“四风”问题反弹。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带头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指令和纪律规定。

  

  

  监督举报电话:0473-3998028

  举报邮箱:whtjjzfjdj@163.com

  

  

  

  乌海市统计局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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