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工作开展“双随机”抽查跨部门联合检查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7383/2022-03132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统计局 | 信息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
概 述: | 关于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工作开展“双随机”抽查跨部门联合检查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2-04-22 18:18:3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各调查单位:
为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执法效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乌海市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由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乌海调查队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工作开展“双随机”抽查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4月25日—4月29日
二、检查内容:按照各自“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表中的内容实施。
三、检查数量:按照乌海市统计局规上企业名录库为基础,随机抽取 4户企业。
四、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五、执法人员:按照要求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各单位不少于2人)。
六、企业准备资料
1.企业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2021年、2022年1-3月份分月产成品明细账(数量金额式)、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企业可提前从账务账套导出电子版。
4.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接受检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份工业生产者价格月报表台账。
6. 企业各类统计台账以及执法检查所需其他材料。
七、检查要求: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及时将检查通知、抽中企业名单在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事后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统计局联系人:任瑞德
联系电话:3998028 邮箱:whtjjzfjdj@163.com
国家统计局乌海调查队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 3998608 邮箱:whdcdzhk2019@163.com
乌海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乌海调查队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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