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1-5月份我市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保持增长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7383/2023-0461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统计局 | 信息分类: | 统计信息 | ||||||
概 述: | 1-5月份我市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保持增长 | ||||||||
成文日期: | 2023-07-07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07-07 15:59:1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1-5月份,我市全社会用电量96.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7%,增速较上个月回落1.2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0.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8%。其中,农业用电量0.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0%,拉动第一产业用电量增长6.9个百分点;畜牧业用电量0.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0%,拉动第一产业用电量增长6.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用电量92.17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95.5%,同比增长0.4%。其中,工业用电量91.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3%,拉动第二产业用电量增长0.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用电量2.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6%,增速较上个月增加了0.2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增速加快。我市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其中,城镇居民用电量1.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乡村居民用电量0.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6%。乡村居民用电量在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中比重由同期的3.6%提升到本期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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