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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一季度我市“四上单位”从业人员变动及工资情况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7383/2018-10074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统计局 信息分类: 统计信息
概       述: 一季度我市“四上单位”从业人员变动及工资情况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18-04-28 00:00:0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一季度我市“四上单位”从业人员变动及工资情况
发布时间:2018-04-28 00: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年一季度,我市 “四上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6.87万人,比去年同期减少1.43万人,下降17.16%。其中,非私营单位3.55万人,减少1.23万人,下降25.79%,;私营单位3.32万人,减少0.2万人,下降5.46%

“四上单位”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8.66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了0.87亿元,下降9.13%。其中,非私营单位5.1亿元,减少1.03亿元,下降16.8%;私营单位3.56亿元,增加0.16亿元,增长4.71%

一季度,“四上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12651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153元,增长10.03%。其中,非私营单位14334元,增加1529元,增长11.94%;私营单位10838元,增加1118元,增长11.5%

从业人员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神华乌海能源公司出台内退政策,从2017年三季度开始,内退职工9000人,划到神华乌海煤焦化公司4500人,减少约13500人左右;二是建筑行业受经济形势的影响,开工项目少,用工减少。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原因:一是神华内退人员大多为工资收入较低的人员,大量低于平均水平的工人内退,造成平均工资上涨;二是煤焦行业随市场行情好转,产能增大,用工工资水平上涨。

 注:“四上单位”: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重点服务业业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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