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乌海篇之居民收入篇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7383/2019-10218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统计局 | 信息分类: | 统计信息 | ||||||
概 述: | 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乌海篇之居民收入篇 | ||||||||
成文日期: | 2019-09-24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19-09-24 09:21:0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新中国成立以来,乌海市始终坚持民生为本、民生优先,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城乡居民获得实惠,人民生活实现改善。
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继续将城乡居民增收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鼓励和支持企业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全方位创造就业和再就业机会,积极落实中央和地方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千方百计促进农牧民增收,全市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加。
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升,居民财富不断增长。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居民收入连续跨越式提升。自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以来,1983年,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425元,2005年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0007元,2011年突破2万元大关,达到22349元,2018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2301元, 突破4万元大关,1983-2018年年均增长13.6%;1997年,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入1778元,2011年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0786元。2018年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418元,1997年-2018年年均增长11.2%。(改革开放后城乡收入指标调查制度分别从1983年和1997年开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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