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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7383/2021-02353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统计局 信息分类: 统计公报
概       述: 乌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1-05-26 11:09:3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发布时间:2021-05-26 11:09:33 作者:统计局 来源: 浏览次数:

  乌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乌海市统计局

  乌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26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人口城乡分布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 530877人,占 95.37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5744人,占 4.63%。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8173人,乡村人口减少4454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04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 322639 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123488人,流动人口为199151流动人口中,跨自治区人口为 97939人,自治区内流动人口为 101212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    增加了95506人,增长42.05%;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增加了65012人增长111.18%;流动人口增加了30494人增长18.08 %。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海勃湾区、海南区、乌达区的常住人口。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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