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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2023年乌海市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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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统计局 信息分类: 统计公报
概       述: 2023年乌海市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报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4-04-07 09:39:5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23年乌海市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24-04-07 09:39:58 作者:统计局 来源:乌海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按照国家统计局《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2023年统计年报)》要求自治区统计局抽样方法,市共抽中14个镇(街道)及经济开发区,24个村(居)委会,132个调查小区样本共调查1589户,登记3644人。根据自治区反馈,现将全市2023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量

  2023年末,全常住人口为55.62万人,比2022年末减少0.4万人,0.71%

  二、城乡构成

  2023年末常住人口中,城镇常住人口为53.61万人,比2022年末减少0.14万人;乡村常住人口为2.01万人,比2022年末减少0.26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96.38%,比2022年提高0.44个百分点。

  三、年龄构成

  2023年末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13万人,占全常住人口的12.82%15-64岁人口为41.07万人,占73.84%65岁及以上人口为7.42万人,占13.34%2022年相比,0-14岁人口减少0.23万人,比重下降0.32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减少0.36万人,比重下降0.1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0.19万人,比重上升0.44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2023年末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29.04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52.21%;女性人口26.58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47.79%性别比为109.23,比2022上升0.36

  五、人口自然增长

  2023年末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0.31万人,人口出生率为5.61;死亡人口0.40万人,人口死亡率为7.2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602022年下降1.39个千分点。

  

  注释: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常住人口  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  城镇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乡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性别比  指男性人口数与女性人口数之比,通常用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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