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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统计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7383/2020-02536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统计局 信息分类: 预算/决算
概       述: 乌海市统计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成文日期: 2020-09-09 00:00:00 公开日期: 2020-09-10 16:50: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乌海市统计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10 16:50:29 作者:统计局 来源:乌海新闻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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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职责

  乌海市统计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履行党对统计工作集中领导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定统计制度和统计改革建设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

  2、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汇编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牧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全市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统计调查,手机、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汇总、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汇总、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向市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全市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各区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督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协助各区管理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等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各区统计部门的中央财政统计事业经费。

  10、负责拟定全市统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建立、管理和维护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统计数据库系统、全市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指导各区统计信息系统建设。

  11、完成乌海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乌海市统计局为本级独立核算单位,机构人员情况如下:

  编制人数为44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工勤人员3人、参公人员16人,财政补助事业人员8人。

  年末实有人数40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工勤人员3人、参公人员13人、财政补助事业人员8人。退休人员33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809.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807.0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1万元;支出总计809.6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10.22万元,下降20.60%;支出总计减少210.22万元,下降20.60%。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我单位由人员变动退休人员3人;二是退休人员工资转为社保发放;三是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809.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807.0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1万元;支出总计809.6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10.22万元,下降20.60%;支出总计减少210.22万元,下降20.60%。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我单位由人员变动退休人员3人;二是退休人员工资转为社保发放;三是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07.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9.09万元,占97.80%;其他收入17.95万元,占2.2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0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7.05万元,占100.0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91.7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61万元;支出总计791.70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6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28.17万元,下降22.40%;支出减少228.17万元,增长下降22.40%。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我单位由人员变动退休人员3人;二是退休人员工资转为社保发放;三是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89.09元,其中:基本支出789.09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9.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1.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退休费,较上年减少141.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存在人员变动,社会保障缴费减少;公用经费137.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较上年减少89.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时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任务最重的一年,所需经费有所增加。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4.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7.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51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5.6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12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的7.9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2019年公务接待次数、人数都有所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二是公务用车改革之后,我单位使用车辆大部分为平台申请,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降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1万元,占30.10%;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占69.9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3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购买汽油支出,车均运维费0.31万元,较上年减少1.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务用车使用大部分为平台申请车辆,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72万元,接待7批次,共接待32人次。主要用于一是自治区统计局检查工作;二是其他盟市统计局调研工作。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务接待次数、人数均有所下降。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项目绩效管理包括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40万,各类统计调查经费20万,统计年鉴印刷费2万,统计执法大检查2万。统计调查是统计工作的第一个阶段,统计调查担负着提供基础资料的任务,是决定整个统计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又是统计整理和统计分析的前提。统计调查所得出的数据可以为经济社会提供有力数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同时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国务院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主要包括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40万元及各类统计调查经费20万元。基本按照要求充分合理利用资金,较好完成各项绩效指标工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63万元,比2018年减少89.15万元,降低39.30%。主要原因是:2018年为满足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需要,为我市包括三区购买PAD设备,因此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64.11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政府采购限额提高,我局各项支出在政府采购限额内支出,无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及赴三区检查工作。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及赴三区检查工作;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未包含行政单位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栗洁    联系电话:0473-399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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