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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9日 作者:统计局 来源:乌海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我局报告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二是继续推动统计新媒体平台建设,加强统计数据发布与解读,着力提升统计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为扎实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的统计宣传舆论保障。“乌海统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314,关注人数1166人。三是网站设立了“统计月报”专栏,以数据库的方式展示进度综合统计数据,方便社会公众对综合统计数据的查询。

        (二)规范发布各类统计信息。一是有序发布和解读统计数据,2021年,我局通过统计局门户网站发布《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公报》、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乌海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乌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二是统计局网站共发布各月度统计专业信息分析17篇,统计信息162篇,工作动态189篇。三是为纪念“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乌海市统计局以视频讲解、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周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0

0

0

0

0

0

1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工作中,工作人员对《条例》学习掌握不够到位,指导本单位其他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不足,难以达到高质量、高水平完成任务。今后,我局将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结合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积极开展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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