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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4日 作者:统计局 来源:乌海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结合我局 2023年实际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wuh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3-899234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统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目标,坚持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队伍建设,加强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全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现就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及时对经济社会运行数据及统计分析材料进行公开,更新部门信息,动态发布经济信息和分析预测信息,按年度发布统计公报。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00余条,主要涉及国民经济管理、政策解读、统计数据等内容(其中:统计信息97条,工作动态107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收到公民信息申请共22条,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予以公开21条,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条,本年结转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条。我局未向有关信息申请人员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统计局坚持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办公室统筹抓,其它室协调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保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及时做好相关栏目更新,注重更新时效性。2023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现行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规范性文件0件。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审核,规范信息发布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公开工作动态,做好网站信息严重表述错误等方面的监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同源。

     ()监督保障。一是成立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会议,提升业务水平,完善监督制度;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2

  0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还不够突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积极研究探索改进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工作。健全检查机制、责任追究制度,在各平台公开监督电话、邮箱等方式,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增强统计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做好信息公开前审核,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全生命周期监管,及时查缺补漏,坚决杜绝公开信息错误或者失泄密情况发生,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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