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统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9日 作者:统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新闻网 浏览次数:

 政务公开是新阶段、新形势下对政府工作的新要求,也是加强对部门工作监督的客观需要。今年,我局领导班子按照《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乌海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带领全局职工从统计工作实际出发,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并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具体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强化领导,增强政务公开的规范性        

    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成立了组织机构。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成立了以局长赵雪冰担任组长、副局长周建家、刘昆林、秦萍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关科室科长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工作“三到位”。二是制定了《乌海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公务事务公开实施方案》。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系统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政务公开监督的内容,步骤和措施。三是落实了工作责任。我们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有效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收到实效。同时,分别细化了政府信息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职责,实行领导责任制,加强制度化建设,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办理答复有关问题咨询及工作请示。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从职能范围、行业特点出发,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分析,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将政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布。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围绕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我们及时发布经济分析和预测,定期在媒体上发表统计公报,力求通过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预警、监测、决策作用,为又好又快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2017年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84条,向乌海市政务公开网上报信息177条。

 数据发布:根据统计报表的类型定期发布数据,数据每月20日前后通过统计快讯、统计网站发布,25日前编印《乌海统计月报》发布,《乌海统计微讯》同步发布;年度数据每年4月份在《乌海日报》发布统计公布,同时在乌海统计网站发布;6月份编印《统计手册》较详细的发布年度数据;年底通过《乌海统计年鉴》发布详实的统计资料。

(二)突出了部门职能作用。统计作为政府综合经济部门,虽然不是直接抓经济发展,但是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专项调查等各种类型的调查,统计数据能够真实反映出整个经济的运行态势、运行质量、运行效率。

(三)规范了统计执法行为。统计执法是统计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我们在统计信息网和政务公开网上开辟了“统计法规”和“执法公示”两个栏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内蒙古统计处罚条例》予以公布。同时明确了执法任务、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并定期公布违法案件和执法通报。

(四)公示了选拔任用干部。干部成长是队伍进步的关键因素。我们在干部选拔任务方面一直坚持“公开、公正、透明”,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乌海市委组织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要求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做到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极大的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在干部培养、岗位轮换、外派学习等方面坚持以能力取人用人。为干部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五)公布了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增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我们每年把经费支出公布,还定期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开,接受全局职工和社会监督。

(六)公开了干部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政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我们始终把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群众监督公开化,透明化。定期以纪要、记录等形式公开各科室职工,尤其是领导班子的学习和心得体会,号召全局职工以廉洁自律为荣,以腐化堕落为耻。

(七)开展了政务公开培训。为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提高业务人员的水平,我局专门召开了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各科室信息员及三区统计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与了培训,参训人数约40余人。在培训会上,对部分突出问题进行现场指导,现场整改,大大提高了整改落实的效果。增强了干部政务公开意识,要求三区统计局和各科室要及时主动上报并公开发布信息,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纳入科室年度考核内容。

()开展了政策方法制度解读。我局在局外网开辟了发布专栏,对统计方法、制度进行解读,根据国家、自治区统计制度的变化,随时完善、更新。利用乌海市电台和乌海市纪委纠风办举办的“行风热线”解读统计数据和相关统计政策。

(九)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结合统计“七五”普法及我市统计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大了对第三次农业普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专题教育、创城工作开展情况、企业联网直报、服务业统计、文化产业统计执法宣传力度。精心组织《统计法》宣传活动,做好12.412.8法制宣传,认真谋划,精心组织,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编印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针对配合程度不佳的企业进行积极地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网络,悬挂宣传标语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查条例,实现了统计门户公开网站有普法栏目和内容。

三、完善机制,务求政务公开收到实效

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门,我局把政务公开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修订并完善了多项制度,并通过此项工作,推动统计工作实现了新跨越。

() 建立了目标奖惩机制。我们以政务公开活动为契机,把各个科室工作,围绕全局年度目标分解到科室、到岗位、到人,形成乌海市统计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按日常业务、重点工作、创新项目等细节,每一项都制定出考核标准和兑现办法,从而形成了个人有压力、科室有动力,集体有战斗力的良好局面。

()建立了专人负责机制。我们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指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对收集、整理、发布、更新消息负总责,相关科室指派专人负责报送素材。我们制定了“三必原则”,即:“必须有主管领导签字,必须反映部门实情,必须及时发布”。通过各级专人负责,形成了有效的报送网络。同时健全了政务公开保密审查,专网维护管理,2017年在政府信息网络维护和更新方面给予经费3000元支持,网站等级评比给予经费35000元,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持久开展。

()建立了档案管理机制。我们把档案化管理做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手段。针对统计部门工作实际,我们将会议纪要、文件收发、财务报表、统计信息批办、政务信息加载、聘用人员管理等诸多内容分门别类进行归档。即保证了资料的连续性又方便了档案管理,更为各项政务、事务公开提供了保障。

()拓宽了政务公开渠道。我局除优化完善《统计月报》、《统计领导手册》、《统计年鉴》等传统信息公开渠道外,更加注重新兴媒体的应用,为积极适应新媒体的崛起,强化与广大网民的沟通,我局开通了,“乌海统计微讯”和社情民意调查电话访问系统, 2017年前后利用统计微信平台公开信息80余条,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了13项专项调查,撰写调查报告被市领导签批。

()建立了群众监督机制。推行政务公开以来,我们在全系统积极开展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活动,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我们设立统计违法举报电话、政务公开意见箱,对各项事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来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由于我们强调从群众监督入手,使得全局上下行为规范,面貌一新,有力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创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创新政务公开新举措

我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一次性投入资金60余万元,建成办公面积近180平方米,设有机房、访问室、监控室、办公室等。中心设26个访问座席,硬件配备了数据库服务器、主控计算机、访问座席计算机。2017年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及时关注人民群众对当前社会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看法和意见,主动作为,自行设计调查问卷,确定调查样本,自主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共组织实施了各类社情民意调查项目13项,共计19次调查,其中自主调查7项,委托调查6项,共完成有效样本18千余份。其中七项自主调查报告均得到市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多项调查结果在相关单位工作中得到运用,为地方政府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查找问题、推动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凭借社情民意调查高效、便捷、准确的优势,已有乌海市卫计委、广播电视台及综治办等三家单位与我们形成了长期委托调查关系2017年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拓进取,创新思维,先后开展了等近10项专题调查。通过对客观数据的解读、分析、研究撰写了一批有情况、有问题、有意见和建议的调查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赞扬,其中8篇报告被领导批示。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有些不足,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建议

 (一)不断提高政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发布最新信息,增强信息时效性。整合内部信息和服务资源,增加反映本地、本部门重点工作的信息发布数量。

 (二)提高政务公开面,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同时积极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不断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
   (三)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

    乌海市统计局

                                 201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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