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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乌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1日 作者:统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乌海人普发〔20202

  

各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做好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现制定乌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一、职责分工

  市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区、各有关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的各项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及时提供户口整顿相关资料;负责开展人口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比对工作;负责市公安监管支队服刑人员和行政拘留所拘留人员的人口普查登记工作;协助配合人口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第三次国土调查形成的数字化地理影像资料;协助开展人口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物业公司等单位配合人口普查登记阶段涉及房屋产权登记方面相关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协调制定有利于开展人口普查的相关政策;为人口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协调各区卫生健康部门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人口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包括网上网下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统筹安排。

  乌海市委网信办负责协调人口普查大数据应用和互联网有关宣传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采取“一堂课”等方式进行人口普查宣传;组织协调职业院校配合做好在校生等人群的人口普查登记工作;协调各教育部门提供在校生相关行政记录。

  市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协调各区民政部门、市殡仪馆提供火化人员相关行政记录。

  市司法局负责强制隔离戒毒所强戒人员的人口普查登记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人口普查经费的保障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保人员登记信息记录比对工作。

  市农牧局负责协助做好农区的人口普查工作。

  市文体旅广电局负责协助市委宣传部做好人口普查的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市委外事办负责协助开展港、澳及外籍人员人口普查相关政策的协调、普查登记、数据发布等相关工作。

  乌海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协助营区内居住非现役人员的人口普查工作。

  武警乌海支队政治工作处负责协助营区内居住非现役人员的人口普查工作。

  其他未列明具体职责部门承担上级对口部门及领导小组部署的相应工作。

  二、工作方式

  (一)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普查的重大问题。

  (二)普查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会议议定,日常工作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领导小组重要文件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市统计局局长兼领导小组副组长签发。

  (四)普查涉及的有关政策问题需要协调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按程序报批。

  

  

  

  

  

  

  乌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乌海市统计局代章)

                       2020330

  (联系人:李强、王智慧,联系电话:3998017399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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