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经普办字〔2018〕1号 签发人:周建家
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
为了落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结合乌海市工作实际,现将乌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通知如下,请三区做好相关工作落实。
一、加快落实普查经费
做好经济普查的经费预算和落实是顺利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根据乌海市经普的总体安排,乌海市统计局负责统筹三区的经普工作以及PDA采购。各区主要负责“两员”的队伍建立,数据采集、审核、上报以及落实三区内调查对象和“两员”的培训等方面的费用。请各区加快普查经费落实进度,争取普查经费按工作进度拨付到位。
二、积极推进“两员”选调
根据《关于成立乌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组织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利用现有基层各类网格员队伍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等多种方式配备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原则上按照每100-150户配备1名普查员的标准进行普查员配备)。根据普查进度初步安排7月-11月开展全市清查工作,请各区结合实际,加快推进“两员”的选调工作,并于8月20日之前将配备相关人员基本情况表反馈到乌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
邮箱地址:whsjpb@163.com
乌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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