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普查专栏 > 文件通知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编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5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内经普办字?2018?15

各盟市、旗县(市、区)经普办:

为做好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编码工作,根据国务院经普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编码工作规范》,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经普办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编码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编码工作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经普办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代章)

                2018930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编码

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编码工作,根据国家经普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编码工作规范》和《关于认真做好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编码目的

为了统一规范统计标准及单位信息,根据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个体经营户的清查和普查情况,编写相关代码,为汇总分析各类普查对象的行业、区域、产业结构以及“三新”经济发展等情况奠定基础。

二、机构组成和职责分工

自治区、盟市、旗县各级经普办组织内设机构相关专业统计人员和相关经普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开展编码及审核工作。

自治区经普办负责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编码工作实施方案,督导各盟市编码工作,编写统计用临时代码,对各项编码数据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盟市级经普办负责标记视同法人单位,督导旗县级编码工作,对旗县级各项编码数据进行审核认定。

旗县级经普办负责组织编写行业代码、经济活动代码、统计用区划代码、核实确认需要赋统计用临时代码的单位、认定文化产业单位、标记特殊建筑物,审核各项编码数据。

三、主要任务

(一)编码标记

1.编写行业代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根据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填报的主要业务活动,利用行业代码智能赋码技术辅助编写行业代码,无法智能编码的人工编写行业代码。具体包括《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情况》621表中07栏的行业代码(4位小类码)、15栏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代码(4位小类码);《个体经营户清查情况》62207栏行业代码(3位中类码);《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601-19栏行业代码(4位小类码);《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611103栏行业代码(4位小类码)、《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611-19栏行业代码(4位小类码);《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612表行业代码(3位中类码)。

2.编写经济活动代码。依据《经济活动名称和代码》,根据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填报的主要业务活动和普查机构编写的行业小类代码,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金融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11个行业门类、1个行业大类的普查对象,编写6位经济活动代码。

3.编写统计用区划代码。依据2018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根据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填报的地址信息,编写统计用区划代码。具体包括《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情况》621表中04栏单位所在地区划代码、05栏单位注册地区划代码、15栏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的区划代码、16栏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的区划代码;《个体经营户清查情况》62205栏单位所在地区划代码;《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601-16栏区划代码;《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611105栏单位所在地区划代码、106栏单位注册地区划代码、182栏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区划代码;《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611-16栏区划代码;《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612表中区划代码。其中,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区划代码、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区划代码均编写至县一级(6位),其他区划代码应编写至居(村)委会一级。

4.编写统计用临时代码。县级编码小组对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原组织机构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核实,确认是否需要使用统计用临时代码并根据《统计调查单位临时代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省经普办,由省级编码小组审核后统一赋予统计用临时代码。

5.标记视同法人单位。依据普查单位划分规定,对普查中按照法人单位统计的垂直管理单位的地区分支机构、跨地区水利系统的分支机构、经国家统计局设管司审批的跨省分支机构视同法人单位等非法人组织,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情况》62112栏进行标记。

6.审核认定文化产业单位。依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根据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填报的主要业务活动和普查机构编写的行业代码,对文化产业单位进行审核认定。

营户所处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在建筑物信息表中,筛选标记城营户所处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在建筑物信息表中,筛选标记城市商业综合体和商品交易市场等特殊建筑物,其中商业综合体赋值为1,商品交易市场赋值为2。各市根据需求自行组织对楼宇(赋值为3)进行特殊建筑物标记。

(二)编码审核

各级经普办根据专业业务要求,对各项编制和标记的代码进行审核,保证编码工作质量。自治区经普办审核分工如下(各盟市、旗县可参照该分工组织编码审核工作,如有调整,需加强清查比对处理平台用户权限设置和管理,理顺相关审核验收和返回修改渠道,保证编码审核人员和职责落实到位):

1.设管专业负责相关统计标准的解释。

2.农业专业负责行业大类01-05单位(个体经营户)相关清查和普查表的行业代码审核工作,具体包括行业大类01-05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行业类别,行业大类01-05法人下属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中所有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类别。

3.工业专业负责行业大类06-46单位(个体经营户)相关清查和普查表的行业代码审核,具体包括行业大类06-46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行业类别,行业大类06-46法人下属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中所有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类别;以及行业大类42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的经济活动代码编码及审核工作。

4.投资专业负责行业大类47-50、行业小类7010单位(个体经营户)相关清查和普查表的行业代码审核工作,具体包括行业大类47-50、行业小类7010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行业类别,行业大类47-50、行业小类7010法人下属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中所有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类别。

5.贸易专业负责行业大类51-5261-62单位(个体经营户)相关清查和普查表的行业代码审核,具体包括行业大类51-5261-62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行业类别,行业大类51-5261-62法人下属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中所有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类别;城市商业综合体和商品交易市场的标记及审核工作。

6.社科文专业负责行业大类73-7583-95非一套表单位清查表和普查表的行业代码审核,具体包括行业大类73-7583-95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类别,行业大类73-7583-95法人下属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中所有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类别;行业大类73-7583-95的非一套表单位清查表和普查表的经济活动代码编码和审核;文化产业单位的审核认定。

7.服务业专业负责行业大类53-6063-6971-7276-8296,行业小类 7020-7090单位清查表和普查表,以及行业大类73-7583-95一套表单位清查表和普查表的行业代码审核,具体包括上述范围的法人单位以及法人下属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中所有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类别,和上述范围的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类别;上述范围单位清查表和普查表的经济活动代码编码和审核;行业大类53-6063-6971-96,行业小类 7020-7090个体经营户清查和普查表的行业代码审核工作。

8.名录库专业负责相关清查和普查表统计用区划代码、统计用临时代码、视同法人单位的审核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部分部门专业人员参与相关行业代码和经济活动代码的编码和审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经普办要高度重视编码工作,提供必要的环境保障,确保编码工作质量。

(二)各级经普办的内设机构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按随报、随编、随审的要求,认真做好单位清查和普查编码及审核确认工作。

(三)各盟市经普办要在201810月底前完成清查数据的编码和审核工作,20181115日前上报清查工作总结,附清查数据和部门资料的差异报告,2019520日前完成普查数据的编码和审核工作;旗县级经普办的编码任务完成时间由各盟市经普办确定。自治区经普办要在20181110日前完成清查数据的编码审核和确认工作,20195月底前完成普查数据的编码审核和确认工作。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