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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统计局2026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4日 作者:统计局 来源:乌海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将2026年上半年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

  (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夯实依法统计根基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上半年累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专题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把握依法治统核心要义,厘清统计监督职能定位,从政治高度认识防范统计造假的极端重要性。

  2.依托“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青年干部系统学习《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步学习中央统计系列刚性文件,上半年累计开展理论学习5次,讲授专题党课2次。

  3.强化警示教育引领,梳理全国、自治区内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局内警示教育2次,引导全体干部树立“数据真实是统计生命线”法治底线思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统计业务各项工作。2026年3月31日,市统计局赴市交通局、住建局等部门开展“六规范五强化”专项调研,并同步进行了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强化责任意识与数据质量,累计覆盖100余人次。

  (二)严抓统计执法履职,守住数据源头底线

  4.对标司法局各项重点工作安排,压实工作举措,按照《乌海市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乌海市关于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质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方案》要求,聚焦任务清单共计九个方面,40条具体措施,从严开展统计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同时对近年来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面自查排查,正式印发了《乌海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试行)》。

  5.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本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于3月录入扫码入企平合,实现全程留痕、公开透明。严格执行月度报备制度,每月按时向市司法局报备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做到 “无备案、不检查”,已进行涉企行政执法例行检查备案6次,执法检查“扫码入企”4家企业。

  6.聚焦重点行业、重点指标、重点领域,细化各专业任务分工并明确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专业年度检查数量均不低于2家。执法检查于二、三季度组织实施,四季度开展总结收尾。截止目前,全局已完成执法检查4户企业,发现问题1户,暂未立案及处罚。

  7.严格规范执法流程,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检查全过程,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证据收集、法制审核流程,所有执法计划、检查结果、整改情况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主动接受企业与社会监督;上半年未出现未收到统计违法举报线索。

  8.深化统计监督协同联动,主动对接纪检监察、审计、巡察部门,健全统计违法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核查机制,形成防惩统计造假工作合力。上半年,向市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报送监督发现问题3个,整改完成1个,受派驻纪检组会商提醒相关工作6次。

  (三)推进执法能力提升,建强法治工作队伍

  9.依托全市执法案卷评查会议,进一步强化执法工作指导,上半年,组织开展市区两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1次,组织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部署会2次,累计覆盖30余人次。5月13日-15日,组织我局执法骨干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均得到提升。

  10.配齐执法保障资源,完善执法记录仪、档案存储、台账核查工具配备,规范执法案卷归档管理,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及时纠正文书不规范、流程简化等问题,持续提升执法标准化水平。

  (四)紧盯干部“关键少数”,层层压实建设责任

  11.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群体,持续开展新修改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2026年度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领导干部必修课体系。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市统计局组织为县处级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干部专题已讲授党课2次,其中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广俊讲授1次,覆盖100余人。

  12.落实领导述法学法制度,局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1次,班子成员结合分管专业在分管领域开展法治宣讲,坚持重大事项会前学法,凡涉及执法、制度修订、数据核查等议题,会前先行学习对应法律法规。4月30日,市统计局走进农牧局,开展“送法入部门”专题宣讲,进一步压紧压实部门统计法治责任,累计覆盖100余人次。

  13.强化考核刚性约束,将学法用法、依法履职纳入干部年度考核指标,对存在统计造假、履职失范情形实行“一票否决”,倒逼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动履行依法治统管理责任。上半年市本级组织部门在干部提拔、晋级晋升、评优选先中,征求统计部门意见共计8次95人。

  (五)常态深化清整规范,完善依法行政机制

  14.按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模板要求,重新报送行政处罚信息3条,同时全市统计部门积极开展行政处罚公示信息集中清理工作,完成3条公示信息清理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公示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全市统计部门持续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对70余家单位组织自查,未发现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精神文件和做法。

  15.聚焦做实统计数据,强化数据源头管控,建立了乌海市统计局月度数据质量评估机制;修订完成并印发了《乌海市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控制办法(2026)》(试行)。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市统计局与市监管局联合签订完成了《乌海市统计局 市场监管局数据共享内部协议》,压实工作责任,源头数据审核把关力度持续加大。与市监局、税务局初步建立了行政记录共享目录实施方案;与市发改、住建局、能源局、电业局建立了数据信息对比机制。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厚植依法治统生态

  16.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扩大统计法治覆盖面。上半年,通过组织参加做客“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参与普法集市、微信公众号发布解读文章等形式,拓宽普法覆盖面。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相关信息30余条,阅读量超1万人次,以“学雷锋纪念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现场宣传活动近10场,发放宣传折页2000余册。针对全市国有企业入企核查时,对企业依法履行统计义务进行提示,必须如实上报统计数据,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杜绝统计违法行为,并发放《致全市国企的一封信》100余份。

  二、当前存在的短板与不足

  上半年,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高标准、统计现代化工作要求,仍存在普法精准度不足,面向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普法覆盖不足,部分基层企业统计人员流动性大,法治意识薄弱,台账规范化水平参差不齐等明显短板。

  三、2026年下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抓实“关键少数”示范引领。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干部学习核心内容,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防范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夯实依法治统思想基础。

  (二)从严规范统计执法,持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完成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任务,加大重点行业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依法公示曝光;常态化开展执法培训、案卷评查,完善执法全流程记录、法制审核机制,持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深化统计监督与纪检、审计等监督贯通协同,健全线索移送、联合整治长效机制。

  (三)创新开展精准普法,拓宽统计法治宣传渠道。依托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集中普法活动,丰富图文科普等新媒体普法产品;加大小微企业、乡镇基层普法力度,持续推动依法统计理念向基层延伸、向企业覆盖。

  (四)夯实基层法治根基,筑牢源头数据法治防线。下沉开展基层统计规范化培训指导,统一规范乡镇、企业统计台账标准;常态化开展基层统计人员法治业务培训,稳定基层统计队伍;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坚决守住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底线,以高水平统计法治建设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乌海市市统计局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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