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和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开展全市文化产业统计和科技统计调查。组织实施服务业、交通运输邮电软件业、互联网经济、文化产业、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编制服务业生产指数。进行服务业经济运行分析研究。开展“三新”经济和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提供社会和科技统计数据。承担全面建成小康统计监测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调查和普查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
上一条:
下一条: